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持有上述成績的申請人,將不會被安排應考英文運用及/或中文運用試卷。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持有上述成績的申請人,可因應有意投考的公務員職位的要求,決定是否需要報考英文運用及/或中文運用試卷。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 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持有上述成績的申請人,可據此決定是否需要報考英文運用試卷。